數量瀕臨絕種! 鯨鯊、鬼蝠魟列入保育類

記者 姚崇仁/報導

保育類野生動物名單又有新面孔!海洋委員會在今(109)年4月28日公告修正「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新增了3種動物為瀕臨絕種野生動物,包括外表吸睛的鯨鯊(豆腐鯊),以及經常被漁民誤捕的鬼蝠魟屬雙吻前口蝠鱝和阿氏前口蝠鱝,除了依法規定不能騷擾、獵捕、虐待、宰殺外,若是已經飼養或持有牠們製產品,務必在8月底前登記備查,以免違法。

外表討喜的豆腐鯊自6月起被列為瀕臨絕種保育類動物。 取自/pixabay

海洋保育署指出,鯨鯊又被稱作「豆腐鯊」,因為身上布滿斑點,又有「繁星」的美稱,由於鯨鯊的肉質鮮美,從以前就是亞太地區多數國家漁業利用的對象,再加上鯨鯊育子數少、成熟期長,導致族群數量逐漸減少,也使得世界自然保育聯盟(IUCN)將鯨鯊列為瀕危狀態的物種。

另外,鬼蝠魟屬的雙吻前口蝠鱝、阿氏前口蝠鱝,同樣也是世界自然保育聯盟所公告的受脅物種,瀕危主要原因包括本身天然族群數量就相當稀少,再加上漁業採捕關係,雖然牠們並不是商業性漁業撈捕的主要物種,但鬼蝠魟容易被漁民混獲,導致數量銳減。

由於鯨鯊、雙吻前口蝠鱝及阿氏前口蝠鱝等大型海洋軟骨魚類,在維持海洋生態系食物階層平衡有一定的重要性,因此在107年漁業署就公告全面禁止捕撈,只有規範漁民在意外捕獲鬼蝠魟時,要立即放回海中,並在返回港後1日內主動通報,並沒有特別規範一般民眾禁止騷擾、宰殺等行為。

鬼蝠魟經常遭漁民誤捕。 資料照片 漁業署/提供

然而隨著保育觀念提升,為了落實海洋野生動物保育需要,行政院海洋委員會公告於4月修正「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並在這個(6月)1日正式將鯨鯊、雙吻前口蝠鱝、阿氏前口蝠鱝等海洋魚類,列為瀕危絕種保育類動物,若涉及騷擾、虐待、獵捕、宰殺等行為,可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1條規定,處最高5年有期徒刑,或易科新台幣150萬元罰金。

另外,民眾若是在公告前就已飼養或是持有產製品(如骨頭、牙齒、魚皮製品等),務必在公告生效後3個月內也就是8月31日前,主動向各地方動物保護機關登記備查,若未於規定時間內登記者,則是可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51條處新台幣1到5萬元罰鍰處分,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共同守護珍貴的海洋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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