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犬追女童害她猝死 飼主被判過失致死
記者 陳璽安/報導
前(2018)年7月,台南市有名女童被狗追逐後莫名猝死,吳姓飼主因疏於管理犬隻導致憾事發生遭檢察官起訴,判決結果已於日前出爐,台南法院判決吳男犯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前(2018)年7月27日上午,台南市關廟區一名黃姓女童如往常出門,卻沒有到校,經母親報警處理以及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發現女童當日與同學行經吳男住處時,遭吳男飼養的犬隻衝出來追逐,黃姓女童受到驚嚇後拔腿狂奔,最後在附近的巷弄倒臥死亡,經解剖鑑定,女童是因遭犬隻追逐而受驚嚇及右心室擴大心肌病變,導致心肌炎並引發心因性休克而死亡。
吳男在偵訊過程中否認犯行,他表示,如果女童不走那條路,狗就不會跑出來,並表示狗只追了一定距離就停止,女童奔跑的距離有三分之二並無黑狗追逐,但法院認為吳男的抗辯「至為荒謬」,根據裁判書,飼主有對犬隻採取適當管束或必要防護的責任,吳男卻疏於防護、任犬隻自由走動,導致犬隻追逐女童,且依法醫研究所解剖報告書暨鑑定報告書認為女童的死與被狗追有相當因果關係,因此依法判決吳男犯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6月。
在事件發生後,台南動保處也曾針對此案呼籲民眾妥善管理犬隻。台南市動保處表示,許多民眾有養狗看家的習慣,雖然大部分民眾已會使用鍊繩或圍籬來限制犬隻活動範圍,但仍有部分民眾放任家犬遊蕩,動保處提醒民眾,疏縱犬隻可處罰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請勿放任家犬遊蕩,以免發生犬隻追逐人車或咬傷民眾的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