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來!遊客踩踏海龜 海巡回溯查緝中

記者 陳璽安/報導

清明連假期間,一名法籍男子在小琉球觸摸海龜遭法辦,但他並不是個案!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指出,他在本(4)月2日下午目擊遊客觸摸海龜甚至以腳踩踏龜殼,向觀光局檢舉後卻被告知非現行犯難以追查,他便將事件過程分享於網路,希望利用輿論撻伐此行為。對此,海巡署表示,已收到檢舉也掌握涉嫌遊客的基本資料,將進一步通知涉嫌人員到案說明。

小琉球又有遊客觸摸海龜甚至以腳踩踏龜殼,海巡署正追查中。海巡署/提供

影片中,一群人正在浮潛,其中幾名潛水客伸長手臂,觸摸正從牠們下方游過的海龜,讓拍攝者忍不住搖手指,沒想到接下來又有更誇張的事發生,其中一名潛水客竟然還以腳踩踏龜殼,拍攝者趕緊游上前去告訴他們不能踩海龜,這是爆料網友「萬為中」在本(4)月2日拍攝於小琉球的潛水影片。

網友萬為中在貼文中說明,當日下午,他看到浮淺業者帶著一群遊客在小琉球潛水,業者不但讓遊客伸手觸摸海龜,一名遊客甚至用腳踩踏龜殼,萬為中表示「實在看不下此行為」,因此向交通部觀光局發出檢舉信函,卻被觀光局告知行為人不是現行犯、海巡署難以追溯,因此萬為中將此事公布於網路,希望透過輿論撻伐這樣的行為,也呼籲大眾尊重、重視野生動物、保護生態。

潛水遊客伸長手臂,觸摸正從牠們下方游過的海龜

對於此事,海巡署於昨(7)日透過海巡署長粉絲專頁表示,已收到檢舉,將回溯查緝、追究到底,絕不寬貸;而海巡署也於今(8)日公布調查進度,經過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隊已連夜進行回溯追查,目前已查得涉嫌遊客之基本資料,後續將通知影片中涉嫌人員到案說明

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保育類野生動物應予保育,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為其他利用,遊客觸摸、踩踏海龜已是「騷擾」,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金。海巡署表示,小琉球遊客違法觸摸、騷擾海龜事件時有所聞,海巡署均秉持追查到底、絕不寬貸的精神,也不斷向遊客宣導,呼籲民眾面對野生動物應把握「不接觸、不干擾、不餵食」的三不原則,共同守護珍貴的海洋野生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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