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用品宣稱療效 業者挨罰20萬

記者 姚崇仁/報導

現今網路購物便利,寵物用品業者或ㄧ般民眾常利用網路商城、臉書粉絲專頁行銷販售寵物用品及寵物食品,但如果宣稱具有「療效」的話就是違法的行為!日前新北市動保處接獲民眾通報,一家寵物用品公司在宣傳產品時的內容包含醫療用詞,經過調查後業者也坦承疏忽,因此動保處已依法開罰20萬元。

寵物所使用的任何用品依規定不能宣稱療效。示意圖 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新北市動保處指出,日前接獲民眾檢舉,指稱新北市一家在網路上販售寵物用品的公司,產品的包裝標示和宣傳廣告內容都有「減緩粘膜潰瘍、對抗皮膚病菌、預防改善毛囊蟲皮膚炎、預防口炎」用字,懷疑業者是否有違法宣稱療效,經動保處審視,前述文字明顯涉及預防、治療動物疾病醫療效能,於是動保處隨即約談業者到案說明

而業者也像動保處則表示,這項產品所含成分,是具有預防、改善動物疾病的效能,所以才擴大宣傳產品優點,並不知道這麼做會觸犯法規,確實是公司行銷疏忽,隨後動保處也依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19-1條及第39條,對業者開罰20萬元

動保處也表示,市面上常見的寵物食品及用品,包括關節保養品、動物洗毛精等,都不屬於動物藥品,因此不可宣稱能改變生理機能、治療及預防疾病等醫療效能,因此寵物用品業者或是網路賣家在宣傳時,可以先核對農委會所公布的「寵物食品用字參考表」

另外,動保處也強調,業者若是認為自家所販售寵物用品真的具有特定效果,應該先向農委會防檢局申請為動物用藥品後,才可廣告具有醫療效能,若是僅有文獻或是實驗室報告,並不能夠宣稱療效。同時也要提醒飼主在購買寵物用品及食品時,務必睜大眼睛看清楚,才能保護寵物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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