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琉球再傳遊客摸海龜 海巡火速逮人
記者 姚崇仁/報導
海龜是台灣明定的保育類動物,任何人都不能觸摸騷擾。然而這一次的清明連續假期,屏東小琉球竟傳出有浮潛客伸手碰觸海龜,由於過程全都被其他遊客拍了下來,海巡人員獲報後展開追查,並順利在附近沙灘抓到嫌犯,全案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法辦,最高可開罰30萬元。
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隊指出,這個(4)月3日下午有民眾至小琉球安檢所報案,他表示自己在小琉球花瓶石附近海域浮潛拍攝海底生態時,剛好拍到一名男性浮潛遊客有出手觸摸騷擾海龜行為,由於之前看過新聞報導得知摸海龜是違法行為,因此主動提供錄到的影片,希望海巡人員能夠找出影片中的人。
小琉球安檢所受理報案後,立即前往事發附近沙灘,由於適逢清明連假期間,小琉球人潮較平常多,不過海巡加派人力進行比對追查,最後在中澳沙灘發現正準備離開的影片中法籍男子,隨即帶回實施筆錄訊問,在偵訊過程中,男子也坦承是因為好奇而短暫觸摸,但不清楚台灣法令,也沒注意看告示牌,由於違法的行為證據確鑿,全案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函送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
海巡署也強調,小琉球地區近幾年保育有成,已是台灣著名保育類海龜棲息地,更有「海龜之島」的美譽,因此前來遊玩的民眾,面對野生動物應把握三不原則「不接觸、不干擾、不餵食」,並盡量與海龜保持「社交距離」,減少牠們的壓迫感,一旦觸碰到海龜的話將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金,大家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共同守護珍貴的海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