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群閒逛關山大排 市府暫時管收
記者 李怡萱/報導
台灣有許多鄉村農家會飼養牛隻,但若是沒有做好管理,隨意放牛吃草很容易會發生意外,日前台東縣一名中年女子開車行經台11線和平段120公里處時,意外撞到兩頭牛,造成小客車駕駛受困車內,經消防人員救出後送醫急救治療,而2頭牛則是當場死亡,由於牛隻並未依規定掛耳標,因此警方無從得知牛隻主人,只能加強查核附近的養牛戶。
台東縣警察局成功分局指出,這個(3)月15日凌晨1點多,一輛自小客車沿著台11線由南向北行駛時,在行經成功鎮嘉平5號橋附近路段意外與2頭牛撞相撞,車輛失控滑行至對向車道水溝才停下,車頭因撞擊力道過大造成嚴重受損,女駕駛受困車內,經消防人員救出後送醫急救治療,2頭牛隻則是在撞擊後當場死亡,警方則是通報農業處到場針對牛隻進行勘查與認定。
然而肇事的2頭牛都沒有依規定在耳朵上配掛耳標,無從得知飼主是誰,因此農業處只好先派員追查事發附近是否有飼主移動牛隻,並於隔天與警方前往突擊抽檢鎮內各養牛戶,結果只查獲一名吳姓飼主所飼養的32隻牛群中有部分小牛未釘掛耳標,但飼主卻辯稱小牛剛到場才會沒有完成耳標配掛,雖然無法確定吳姓飼主是否為肇事牛隻飼主,不過農業處立即開出勸導單,要求7天之內把所有牛隻釘上耳標,否則將一律沒收到台東動物收容所。
農業處長許家豪也指出,縣府自去年8月開始陸續辦理7場的牛隻掛耳標宣導會,要求養牛戶務必做好初生小牛剪耳號,沒有打耳號的牛隻耳朵也必須夾上耳號,同時縣府也向農委會申請耳標及打耳標機器,分送養牛戶2千8百個耳標,要求飼主必須在去年10月底之前幫牛隻掛好耳標。
雖然已要求飼主,但是目前中央並未明定關於牛隻圈養的規範,只能依照《動物保護法》第7條規定「飼主應防止其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並依第 32 條規定,只能夠沒收飼主的牛隻,並無更加嚴厲的處分,對此台東縣府已經針對畜類圈養著手訂定地方自治法,將會明訂相關罰則,力拼5月送縣議會審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