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度寵物食品抽驗All Pass

記者 何宜/綜合報導

農委會自93年發生寶路犬飼料事件後,即相當重視寵物食品之衛生安全,為落實維護寵物健康與飼主權益,自99年度起,即以年度計畫方式抽驗市售犬、貓等寵物食品,今(25)日也於官網上公布102年度市售寵物食品抽驗結果,均符合國際規範,讓飼主能更安心的挑選寵物食品。

農委會抽驗市售寵物食品。此為示意圖。 中新社

農委會去(102)年度抽驗200件市售寵物食品,包括犬用食品110件及貓用食品90件,檢驗結果均符合國際規範,且包裝標示亦符合「商品標示法」相關規定,檢測項目有黃麴毒素、T-2毒素、F-2毒素、嘔吐毒素(DON)、伏馬毒素(Fumonisin)、三聚氰胺、重金屬及沙門氏桿菌等。

農委會表示,為維護寵物健康與確保飼主權益,該會積極蒐集相關資料,審視國內外各相關法令,希望於「動物保護法」增訂寵物食品管理授權法源,經行政院院會通過,目前正於立法院審議中。

農委會強調,在「動物保護法」修正通過前,經營寵物食品業者現階段應遵循「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確保、維護所經營產品衛生安全及品質,並應依「商品標示法」規定標示;如有不合格產品,現階段將依據「消保法」第 36 條規定,要求廠商下架回收;若涉包裝標示相關問題,則依「商品標示法」,送請經濟部協助處理。

農委會呼籲,飼主為寵物選購寵物食品時,應選購包裝完整且標示及來源清楚的產品,拆封後應妥善保存並應儘速使用完畢,以維護寵物的健康;寵物如發生疑似因食品造成健康問題,飼主宜立即停止餵飼該產品,並儘速送往獸醫院診斷,以利後續追究原因及釐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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