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動物愛護生命教育 向下紮根

記者 陳宇/報導

動物保護法修訂案於2018年12月7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第4-1條規定:「各級政府應普及動物倫理與動物保護法規相關之教育及學習,以提升國民動物保護知識,並落實於12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中。

屏東縣政府/提供

現今社會虐待動物案件層出不窮,民眾對於流浪貓狗、家中寵物,是否能以正確方式對待?寬廣的校園提供放養犬及遊蕩犬休憩與覓食的機會,校園犬隻成了考驗學校的環境議題。

在校園內學習生命教育,除了可以透過動保相關的課程來了解外,與校園犬貓近距離互動或是親自照料也是學習生命教育的方法之一,為了防止國內有更多動保相關案件發生,許多學校都會透過生命教育,提升學生們動物保護的知識與態度

屏東縣政府已舉辦數場校園生命教育巡迴課程,將穩定可愛的毛孩帶入課堂,與學童面對面互動的經驗,讓靜態講座變成活潑有趣,潛移默化下也能影響家長們,對犬隻威脅感的刻板印象,師生了解飼養動物責任、動物保護觀念及犬隻安定訊號等觀念,減少因誤解動物行為造成人犬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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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來參觀的學校包括高雄大汕國小、高雄中山高級工商職業學校、高雄義大高中、屏東縣高樹鄉田子國小附屬幼兒園、高雄市中山大學附屬高中、台南新豐高中、高雄長頸鹿美語等,參與師生皆反應踴躍。透過現場參觀、近距離接觸流浪犬貓、講師解說及照護人員分享實務經驗,期許參與者能夠了解「以領養代替購買,愛牠就別拋棄牠」必須落實,尤其是飼養動物必須付出足夠的時間與金錢,像是行為教育、矯正及治療等等,並且務必帶牠去絕育,可避免子宮蓄膿、乳腺癌及睪丸癌等疾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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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農業處黃國榮處長表示:目前「屏東縣公立犬貓中途之家」自107年9月委由民間團體承攬,以友善人道的方式管理,歡迎民眾透過實地參訪收容管理,改變人們對於流浪動物的刻板印象,支持「認養代替購買」行動,給流浪動物進入家庭的機會。飼主應為自家寵物絕育,若犬貓因年齡過大或健康狀況不佳等因素不適合做絕育者,應依相關規定申報免絕育若飼主未為犬貓絕育且未提出免絕育申報者,可依動物保護法規定處以新臺幣5萬到25萬罰鍰。

屏東縣政府致力於落實動物保護工作,推出校園動保宣導活動及實地參訪犬貓中途之家,培養小朋友尊重生命、愛護動物的態度,歡迎學校團體申請報名。

凡於屏東縣公立犬貓中途之家認養流浪犬貓,即提供八合一疫苗(貓為五合一疫苗)、狂犬病疫苗、寵物晶片登記及絕育。希望透過多項誘因,讓更多公立動物之家訓練穩定的犬貓,進入校園扮演生命教育助教,讓學生們在校犬貓陪伴下,一同創造出友善動物校園。讓學生更進一步動物之家照顧毛寶貝體驗真實的寵物飼養過程,了解到愛護動物的重要性,毛寶貝可以是家人也可以是老師,藉由這樣的機會讓更多學童學習付出關愛尊重生命,讓愛護動物觀念能深植每一位孩童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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