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寵物享往生服務 洪嘉鴻再力爭

記者 曾大年/台中報導

台灣雖然有許多寵物殯葬業者,經手的寵物火化、法事、納骨案例更難以計數,但其實法令上並無「寵物殯葬」這一行,讓備受主人寵愛的貓貓狗狗,身後仍是依廢棄物處理。台中市早在民國101年12月通過「台中市動物屍體處理自治條例」,也應缺乏中央法源,而無法執行,條例提案人台中市議員洪嘉鴻決定今年5月再次提案請中央立法辦理。

台中市市議員洪嘉鴻,心繫寵物的生老病死。  陳思菁/提供

原是律師的洪嘉鴻,在促成台中市通過動物屍體處理自治條例之後,常面對各界好奇詢問:怎麼會管起動物、寵物的身後事呢?而不多幫選民做些其他服務?

洪嘉鴻的回答很簡單,一來是他自己有段替家中愛犬處理身後事的痛苦記憶,再來是市民中多的是飼養寵物的人,一旦在這些如同家人的伴侶動物離世時,都會面臨處理後事的問題,令洪嘉鴻願意擴大選民服務的範疇,讓非屬他選區的民眾也能受惠。

自身的痛,來自當年協助岳父處理飼養多年的狼犬大黃的屍體,竟然在無從選擇之下,不捨地將大黃當垃圾清運掉,這段痛苦記憶至今無法抹滅。再看看周遭民眾,不乏有相同經歷而在心中留下傷痛者。

因此,洪嘉鴻認定,家庭寵物都有生命終止的時候,若能建立一套可長可久的管理辦法,由政府與民間攜手,共同為這些動物的身後事,設立一套審慎的措施,在合適的地點,以專用焚化方式或土喪處理,必能寬慰飼主的心。

於是他依職權提案,於101年12月21日經台中市議會通過,並經台中市政府公布「台中市動物屍體處理自治條例」,明訂日後民眾處理貓、犬與其他經農業局認定的寵物及無人飼養、管領及脊椎動物死亡後遺體的處理措施。並且特立寵物殯葬業,從事寵物焚化及貯放骨灰場所。

可惜因為目前中央政府尚未建立相關法令,讓自治條例難以動彈。洪嘉鴻決心於今年5月台中市議會總質詢時,再提案促請中央明訂細則辦法,讓民眾的期待,能真正落實。

台中市政府農業局則已針對這項自治條例,積極指示動保處待命編預算、找地、培訓人員,準備在今年啟動各項配合措施,明年完成目標,讓全市民眾飼養的寵物,有所善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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