碼頭驚見漂流豬屍 防疫所緊急打撈消毒
記者 姚崇仁/報導
隨著亞洲地區非洲豬瘟疫情持續升溫,每當民眾在外頭看到死亡豬隻都會引起恐慌,其中屏東縣更是繼8月中在小琉球發現一隻死豬後,昨(1)日海巡署第五岸巡隊又在屏東東港東琉線碼頭水域發現一隻豬屍,初步研判是不良養豬業者惡意丟棄的斃死豬,目前防疫人員已經依標準程序採樣送檢,並完成現場的消毒作也以防任何疫情傳播的風險。

屏東縣動物防疫所指出,昨(1)日接獲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隊鹽埔安檢所通報,在東港東琉線聯營處東側碼頭水域發現一隻豬屍在水面上載浮載沉,於是立即派員到現場進行打撈作業,經過防疫人員判斷,這頭豬屍袋約5月齡,體重約65公斤,雖然經過海水浸泡及海浪沖刷屍身已明顯腫脹腐爛,但體型外觀仍完整可辨,目前已經依照標準作業流程將周邊環境消毒完畢,並採集檢體後送家畜衛生試驗所檢驗。
防疫所也表示,在送驗檢體報告出爐前,會先加強養豬場的訪視及輔導,至於這頭豬屍的來源,由豬屍的發現地來研判,應該是本島某一養豬場的斃死豬,遭到不良養豬業者惡意丟棄後隨著河水流置出海口的碼頭海域。

屏東動防所所長李永文表示,目前正值非洲豬瘟防疫時期,因此動防所對於丟棄在荒野病死畜的通報案件,都是以最快的速度前往並妥善處置,也會加強周邊環境消毒,防止病原擴散,同時也呼籲所有畜牧場或家中飼養動物的民眾,如果有動物死亡,應以掩埋或委託動物屍體化製業者處理,切勿隨意丟棄動物屍體,以免病媒孳生、疾病傳播。
另外,為了防範非洲豬瘟,養豬業者務必做好自家豬場防疫及衛生管理,若動物染上傳染病,或病因不明死亡時,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應依法通報,絕對不可任意丟棄,散播病原,違反規定者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3條,裁處5萬元以上100萬以下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