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剛辦防疫演練 就抓到漁船上有豬肉

記者 姚崇仁/報導

自從中國大陸在去(107)年8月爆發非洲豬瘟後,疫情隨即在亞洲地區迅速蔓延,為了守護台灣養豬產業,邊境的機場、港口都持續加強防疫措施,其中海巡署北部分署第八岸巡隊26日會同防檢局新竹分局、第十二海巡隊及新竹查緝隊,共同針對防範非洲豬瘟疫情專案計畫實施狀況模擬演練,而在演習後隔天第十二海巡隊也持查獲一艘越界的大陸籍漁船,並在船上發現豬肉,成功防堵疫情入侵的風險。

海巡署北部分署第十二海巡隊於27日查獲一艘越界的大陸籍漁船上有6公斤豬肉。 第十二海巡隊/提供

第八岸巡隊指出,為了預防非洲豬瘟疫情進入台灣,海巡署定期會與轄區內各防疫單位共同實施非洲豬瘟防疫演練,不讓邊境港口成為防疫破口,而26日的模擬演練主要是針對新竹安檢所人員發現有船隻打算海拋豬肉,子及使用新式智慧型港區監視系統發現港區內有棄置豬隻屍體等兩項狀況演練,透過實兵演練方式完成各項防疫應處,驗證各項防疫狀況及應變機制是否妥當,確保狀況發生時,各單位對防疫通報應變及重大危安事件的應變能力。

而在防疫演練隔天,第十二海巡隊取締一艘違規越界的大陸籍漁船「琼臨漁號」,海巡人員登船檢查時,發現船上冷凍庫內有6公斤豬、雞肉混合物,於是立即依照防疫標準SOP,通報防檢局台北檢疫站前來協助處理,防疫人員徹底進行人船防疫消毒,並將豬肉查扣帶回處理避免任何可能傳播疫情的機會流入台灣。

防疫人員登船查扣豬肉。 第八海巡隊/提供

當漁船上發現豬肉時,防疫人員會徹底進行人跟船的消毒作業。第八海巡隊/提供

第十二海巡隊也呼籲,民眾不要攜帶任何豬肉製品返,違者最高可罰新台幣100萬元,但若是漁民從中國大陸等疫區買到的豬肉,一旦帶回國內漁港的話就會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最高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00萬罰金,甚至還有可能沒收漁船,但若只是在船上煮來吃的,沒有將肉品丟入廚餘桶或是海拋則不會受罰,漁民務必多加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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