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克夏遭機車拖行 婦人:忘記有綁狗

記者 姚崇仁/報導

《動物保護法》第5條已明文規定禁止以汽、機車牽引寵物,然而昨(27)日上午在彰化縣埔鹽鄉卻傳出一名婦人,將飼養的約克夏綁在後座上拖行,當地民眾見狀後立即上前制止,隨後民眾將畫面PO上網引起大批網友撻伐,隨後彰化縣動物防疫所也根據影片中的車牌號碼派員到現場了解狀況,並對婦人依法進行開罰。

彰化一名62歲婦人用機車拖行飼養的約克夏。 翻攝/愛秀水說秀水

目擊機車拖狗行徑的網友表示,昨(27)日上午8點22分他趕著去上班,行經福興工業區交流道往埔鹽的方向,看到一名身穿紫色衣服的婦人騎著機車,但是機車後方卻綁著一隻約克夏在後方跟著跑,由於車子速度太快,約克夏跟不上只能不斷哀號、翻滾,所幸在現場的貨車司機將婦人攔下提醒,老婦人才驚覺自己車子後面拖著家中的小狗,趕緊抱起並送醫,雖然幸傷勢不嚴重,但四隻腳底慘遭磨破皮。

由於發生疑似虐待動物的案件,彰化縣動物防疫所與警方在得知消息後立刻依據影片中的車牌號碼聯繫當事人,動防所所長董孟治表示,這名62歲吳姓婦人坦承昨日上午幫年約10歲的約克夏洗完澡後,就綁在機車後面曬乾以免亂跑,之後因有事急著要出門一時忘了狗還綁著,騎出門後沒多久就有好心路人提醒,她趕緊鬆綁,事後也有馬上帶犬隻到動物醫院檢查。

動防所指出,經過動保員稽查附近鄰居及里長,都表示這名婦人平時很愛狗也是社區的志工,現場飼養環境乾淨,也有提供乾淨飲水及食物,不過犬隻經過檢察後身上有輕微擦傷,目前已經先依法將犬隻先行緊急沒入安置,後續違反《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部分,也會進行開罰。

同時也要提醒民眾,依照《動物保護法》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違者若是未達動物受傷的話將可罰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如果是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則可處15000以上75000以下罰鍰,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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