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毒狗人 罰鍰至少10萬元

記者  蔡宗明/台南報導

台南市北區小東公園傳出犬隻、松鼠、野鴿等被人施放老鼠藥毒死,台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3月14日主動邀集警察及相關單位前往現場稽查,希望找出施放老鼠藥之民眾以釐清案情,但至目前並未發現相關證據,將持續巡查,也請市民協助檢發。

台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主動邀集警察及相關單位前往現場稽查。 蔡宗明/攝

台南市動保處表示,依動保法規定,毒狗可視情節輕重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呼籲民眾有任何動物保護問題,應向動保處通報,切勿自行使用不當方法傷害動物,以免受罰。

根據公園附近民眾的說法,是公園內遛狗的人太多,有些飼主不處理排泄物而引發紛爭,也引發毒狗殺機,除了狗中毒外,連帶公園內的松鼠、野鴿、班鳩也被毒死。被毒死的狗不乏家犬,引發附近養狗人家的恐慌。

台南市動保處嚴厲譴責毒狗事件,強調會查辦及嚴懲不法。目前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規定,故意使動物遭受虐待或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者,可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名稱或照片。另依第30條規定,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致動物重傷或死亡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動保處表示,類似案件常因民眾怕有困擾故不願提供線索,缺乏直接證據(影片或錄影),致毒狗等動保案件查緝不易,為杜絕重大殘害犬貓案件及嚴懲任意棄養動物之民眾,自103年1月起推動施行「檢舉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獎勵辦法」,檢舉人將可獲得實收罰鍰金額10%之獎金,每人每年最多可領五萬元。

至於在公園內遛狗的飼主不清除狗便,常引發多數人不便,動保處呼籲飼主遵守「遛狗繫狗鏈,隨手清狗便」,發揮公德心,以免引發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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