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豬業者勿亂丟豬屍 防危害養豬產業

記者 陳宇/報導

13日晚間屏東縣動物防疫所接獲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隊通報,在小琉球龍蝦洞旁發現一隻豬屍。經派人前往發現,該豬屍約5月齡,體重約70公斤,因經海水浸泡及海浪沖刷屍身已明顯腫脹腐爛,但體型外觀仍完整可辨。防疫人員採集檢體後送家畜衛生試驗所檢驗,該豬屍體立即就地焚化掩埋,並將周邊環境予以完善的消毒。
13日晚間在小琉球龍蝦洞旁發現一隻豬屍。屏東縣政府/提供

由於豬屍發現地點偏僻,研判應為台灣本島經海漂至此。在送驗檢體報告出爐前,防疫所將持續加強屏東縣養豬場的訪視及輔導,請養豬農戶做好斃死畜之管理,切勿隨意棄置動物屍體以杜絕動物屍體經由河流傳播病原的機會,也請民眾不要太過驚慌。動物因罹患或疑患動物傳染病或病因不明而死亡時,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應依法通報,絕對不可任意丟棄,散播病原,違反規定者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3條裁處5萬元以上100萬以下罰鍰。

屏縣動防所所長李永文表示,為做好非洲豬瘟防疫工作,動物防疫所對棄置荒野病死畜的通報案件不敢輕忽,每一次的案件,除儘速前往通報地點做最妥適的處置外,並會加強周邊環境消毒,以防止病原擴散。同時再次呼籲,畜牧場或民眾家中飼養動物死亡,應以掩埋或委請動物屍體化製業者處理,切勿隨意丟棄動物屍體,以免病媒孳生、疾病傳播。
為防範非洲豬瘟疫情入侵,養豬業者務必做好自家豬場自衛防疫及衛生管理工作。屏東縣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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