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養原生種八哥 飼主遭警方查獲
記者 姚崇仁/報導
《野生動保育法》早已明文規定禁止飼養保育類動物!然而新北市動保處與保七總隊上個(7)月合作成立聯合小組,並一同進行聯合偵緝時,在新北市三重區查獲一處民宅私養保育類「臺灣八哥」,雖然飼主並不知道飼養的寵物是保育類,但還是被依法偵辦,而被民眾飼養的八哥則是由動保處帶回安置。
新北市動保處指出,由於上個(7)月接獲線報,供稱三重區有一處民宅疑似飼養保育類臺灣八哥,於是7月19日與保七總隊第5大隊員警一同前往通報地點進行聯合查緝,到場後果真發現一隻八哥被飼養在屋外的鳥籠中,經過確認就是被列為第二級保育類的台灣八哥,因此屋主明顯以違法《野生動物保育法》相關規定。
對此,這名蕭姓飼主則是表示,這隻八哥是兒子以前在颱風過後拾獲的雛鳥,因為捨不得牠在外風吹雨淋,所以就帶回照顧,到現在已經飼養將近5年時間,從小養到大,一直以來都當成寶貝在照顧,甚至怕被偷帶走還把籠子上鎖,這麼多年來都不知道是不能飼養的保育類野生動物,看到動保處跟保七來才知道闖了大禍。後續這隻臺灣八哥由動保處帶回暫時安置,飼主則是交由保七第5大隊移送地檢署偵辦。
對於民眾私養保育類八哥的事件層出不窮,動保處表示,臺灣八哥是原生種類,屬珍貴稀有野生動物,因為不太怕人,所以也會在公園或都會區出現,但八哥善於模仿聲音,加上飼養容易,因此常被獵捕,再加上近年來外來種如白尾八哥因不當放生、棄養、逃逸等因素迅速入侵野外環境,占據了臺灣原生種八哥的生活區,現今臺灣八哥的數量已非常稀少,因此也呼籲民眾千萬不要隨意飼養臺灣八哥。
農業局局長李玟也提醒,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應予保育,任何人不得隨意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其他利用,違者可依同法第41條規定,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5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另外,如果是發現疑似違法陳列、獵捕或買賣保育類野生動物的行為,可以在自身安全無虞的狀況下,拍攝相關照片、影片或記下車牌,通報動保處或就近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