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違法潛水捕魚 遭海巡取締送辦
記者 姚崇仁/報導
利用潛水的方式捕魚,不僅違法,還容易造成漁業資源匱乏!昨(31)日海巡基隆嶼附近海域查獲一艘漁船違法潛水捕魚,由於當場發現一名船員剛好在進行捕魚作業,而且船上還有5隻魚獲,海巡立刻將人帶回偵訊,並依違反《漁業法》函送基隆市政府法辦,船長與船員最重將面臨15萬元罰款。
海巡署第二岸巡隊指出,昨(31)日上午7點接獲民眾通報,在基隆嶼附近海域,有1艘漁船人員潛入水中,疑似在進行違規採捕的作業,於是調派基隆海巡隊巡防艇前往查處,並由岸際安檢所監控、確認目標,最後在基隆嶼西北0.25浬處發現目標漁船,錄影蒐證後登船檢查。
海巡人員登船後,楊姓船長隨即坦承,大約在凌晨5點駕船出港後,就在基隆嶼水域從事潛水採捕,而船上另1名船員在海巡人員登檢時,仍在海中捕魚,隨後海巡人員在船上的找到潛水浮1套、氣瓶1支、潛水刀1支等潛水裝備,漁獲方面則是石斑1尾、加納2尾、紅甘1尾及另1尾雜魚。由於這搜漁船的漁業執照登記核准的漁法只有「延繩釣」、「一支釣」兩種,並沒有合法潛水捕魚執照,因此船上兩人被海巡人員依違反《漁業法》第9條規定函送基隆市政府裁處,依同法第65條可開罰3萬至15萬元罰鍰。
海巡署也強調,由於潛水器可以提供潛水人員長時間在海裡採捕特定魚類,不利於海洋復育,也容易造成漁業資源匱乏,因此漁業署早已不再核發潛水氣漁業新證照,空氣瓶及浮力調整背心等簡易潛水設備,只允許漁民攜帶用以固樁、設置蚵架及修捕相關硬體設備,不得用來採捕海洋水產生物。
海巡署也呼籲,為守護海洋永續資源及保障合法漁民權益,自2016年起執行「護永專案」,針對海洋與海岸重要資源或保護區加強巡護,未來也將會持續積極查緝違規捕魚行為,若民眾發現有漁民違規補魚或其它不法情事,可以撥打118免費專線報案,共同來遏止破壞海洋保育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