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經營貓咪寄宿 動保處勒令停業
記者 姚崇仁/報導
飼主在挑選寵物旅館寄宿時,務必慎選合法、有許可證的業者。新北市動保處日前接獲民眾檢舉,在板橋區一間貓咪旅館沒有特定寵物業許可證,動保員到場調查時,業者主動坦承是因為有興趣才會經營貓咪寄宿,對此動保處除了勒令停業外,也依《動保法》開罰10萬元罰鍰。
新北市動保處指出,上個(5)月中接獲民眾通報,在板橋亞東醫院附近有間在網站上取名為「貓宅間貓咪旅館」,業者疑似無照經營貓咪寄宿,於是動保處立即派員循線找到店家所在在位置,發現1樓是一間窗簾店,只有一個小招牌懸掛「貓宅間貓旅館請上二樓」的市招,一般民眾若是沒有仔細看,並不會知道這邊有一間寵物旅館。
而經營這間貓咪旅館的吳姓業者看到動保員找上門,立刻坦承在今年3月的時候有民眾送貓咪來寄養,並收費1天800元費用,但是之後就沒有再繼續做生意了。業者也表示,原本租這個店面是只有做窗簾生意,但是自己對寵物寄養這方面有興趣,所以在去(106)年年底在窗簾店2樓花費約30萬元裝潢6間貓舍,開放民眾臉書上約時間,就可以在約定時間內將貓咪帶來住宿並繳費即完成交易手續。
由於業者無許可證經營寵物寄宿事實明確,動保處將依《動保法》第25-2條規定,處以新台幣1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同時也勒令停止營業、關閉網站,並於一周內拆除招牌。
動保處強調,《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於106年修法時,已將「貓」納入特定寵物,販售貓隻及提供貓寄養服務的業者都必須申請許可證,而且新北市的業者再申請前,都要先通過資格考才能申辦,藉此提昇從事犬貓等特種寵物業人員的素質及加強動物保護觀念及相關法律知識,而且未依規定申請許可的業者,除了罰鍰外,以後也不得申請為特定寵物業負責人及專任人員,民眾切勿心存僥悻,以身試法。
動保處表示,許多飼主外出遠遊時,會將寵物送至寵物旅館寄宿,除了可以透過業者是否懸掛許可證來判斷是否合法外,民眾也可到農委會動物保護資訊網查詢合法業者名單,多一分準備才能夠保障毛寶貝基本「住」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