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用品店非法賣貓 動保處開罰18萬
記者 姚崇仁/報導
新北市動保處5月底接獲民眾通報,位於蘆洲區一間寵物用品店以販售飼料及寵物用品為由,非法經營品種貓咪繁殖及進行買賣,經過調查業者坦承確實未經許可販賣過2隻曼次肯黑白短腳貓咪,另外店內的貓咪都沒有絕育及施打狂犬病疫苗,動保處隨即依《動物保護法》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共計裁罰18萬元罰鍰,並當場勒令停止非法繁殖、買賣、寄養等業務。
新北市動保處指出,上個(5)月底接獲民眾提供發票、販售貓咪影片、店家臉書標註販售活體字眼及提供買賣通訊紀錄,指稱蘆洲區一間寵物用品連鎖店雖標榜販售寵物飼料及用品,但是卻在今年3月以8000至9000元不等的金額,販售2隻5月齡曼赤肯黑白短腳貓咪販賣貓咪,再以販售寵物用品方式開具寵物用品品項發票給顧客,而動保處人員於6月1日前往遭檢舉的寵物用品店稽查。
動保處人員一到遭檢舉的寵物用品店門口就看到曼次肯、美國短毛貓、英國短毛猫等3隻貓咪在窗櫥內,而店內廖姓女員工看到動保處人員上門,隨即表示店內販賣貓咪的行為與負責人無關,純粹是因為自己經濟不好想多賺取生活費才會違法販售。蕭姓負責人一開始也不承認店內有販售貓咪,強調只是員工私下偷偷販賣,然而動保處拿出檢舉人所提供的事證,蕭姓負責人才坦承有違法販售貓咪,並表示,目前店內這3隻貓咪原為店貓,但因無法再照顧決定送養他人,與之前的販售行為無關。
由於業者無照販賣貓咪,除了違反《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被動保處開罰10萬元外,業者也無法提出幫貓咪施打狂犬病疫苗的紀錄,因此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3萬元元罰鍰,再加上未幫貓咪絕育也依《動物保護法》裁罰5萬元罰鍰,共計18萬元,且動保處為了避免業者再次違法,已幫現場貓隻施打晶片造冊、照相,並要求業者於1個月內替貓咪絕育及施打狂犬病疫苗。
動保處強調,106年貓咪已納入特定寵物管理辦法,所有經營貓咪繁殖、買賣及寄養營利項目,都必須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證,呼籲業者不應抱持僥倖心理,以免挨罰10萬至300萬元罰鍰,另外民眾若有發現任何非法行為,可立即撥打1999市民熱線通知動保處協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