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獲罕見巨口鯊 漁民依規定通報
記者 姚崇仁/報導
全球罕見的「巨口鯊」睽違兩年再度於花蓮外海發現!昨(6)日凌晨一艘花蓮籍漁船捕獲一隻體長3.5公尺、重612公斤已死亡的巨口鯊,返港後隨即依規定通報漁業機關進行丈量,雖然巨口鯊相當罕見,但在國內仍列屬稀有魚種並非保育類動物,在完成採樣後,由船主進行拍賣。
海巡署東部分署第一二岸巡隊指出,6日上午6點一艘花蓮籍漁船在花蓮外海意外捕獲一隻體型巨大的巨口鯊,由於巨口鯊大多棲息在深海裡,而且在全世界發現(捕獲或目擊)的數量僅50隻左右,是相當罕見的魚種,因此依照農委會漁業署規定,巨口鯊必須比照大白鯊以及象鮫,捕獲後必須在時間內通報相關單位。
而這艘漁船在返回花蓮漁港後,即使巨口鯊已經死亡,漁民仍先主動向第一二岸巡隊花蓮漁港安檢所通報,安檢所再通知漁業署查報員前往勘查,經過測量這支巨口鯊體長3.5公尺,體重612公斤,與兩年前誤闖定置漁場的巨口鯊大小重量差不多,研判巨口鯊是跟著黑潮洄游魚類,為了攝食而出沒在花蓮海域,隨後巨口鯊由漁業主管機關採樣後,已經交由船主拍賣利用。

岸巡隊指出,為了資源保育及漁業永續發展,漁業署於102年公告實施「巨口鯊漁獲管制措施」,漁民若是捕獲巨口鯊必須再返港後一天內,填寫「巨口鯊漁獲資料通報調查表」以傳真方式向漁業主管單位、漁業署及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環境生物與漁業科學系水產資源研究室通報,完成通報後還須留置整尾魚體24小時供指定學術單位完成科學採樣及蒐集生物學資料後,才能夠拍賣及利用魚體,如果漁民未主動通報,將可依《漁業法》第65條處以3萬到15萬罰緩。
岸巡隊也表示,海巡署平時除了執行查緝走私、非法入出國、防範非洲豬瘟疫情入侵外,同時也積極推行「護永專案」海洋生態保育工作,對環境生態保護,海洋資源保育都不遺餘力,因此提醒民眾如有發現海洋生態相關事件時,務必於第一時間撥打海巡署「118」免費服務專線,海巡人員會以最快的速度到場協助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