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疫苗效期3年卻要每年打?議員籲修法

記者 陳璽安/報導

飼主應每年帶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這是法律規定的飼主責任,不過,台北市議員楊靜宇日前於議會質詢時指出,台灣進口的狂犬病疫苗效期大多是3年,沒有必要強制規定年年補強疫苗,加上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有引發過敏或誘發腫瘤的風險,降低飼主帶犬貓施打疫苗的意願,因此楊靜宇要求台北市動保處行文中央主管機關防檢局修法,以保障犬貓性命安全。

議員楊靜宇表示,犬貓注射狂犬病疫苗有引發過敏及誘發腫瘤的風險,且市面上疫苗效期大多為3年,要求台北市動保處行為中央修法。翻攝自議會直播網站

根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飼主應每年為家中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否則將遭罰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儘管罰鍰數字驚人,飼主依法帶寵物年年施打疫苗的比例卻不高,台北市議員楊靜宇於議會質詢時指出,根據防檢局建議的70%覆蓋率,台北市有17萬隻狗、8.5萬隻貓,每年應施打超過17萬劑的狂犬病疫苗,然而台北市動保處去(2018)年僅發出7萬多個狂犬病證明牌,遠遠不到防檢局建議的比例。

為何有些飼主寧可冒著吃上高額罰單的風險,也不願但毛孩去打疫苗?面對楊靜宇的質問,台北市動保處處長宋念潔表示,可能是飼主覺得不重要就忘記,但楊靜宇指出,狂犬病疫苗潛藏的危機也是飼主不願依法帶寵物施打疫苗的原因之一。楊靜宇表示,狂犬病疫苗可能引發犬貓過敏,尤其對貓來說,狂犬病疫苗中的佐劑還有誘發「貓注射部位肉瘤」(FISS)的風險,雖然機率只有萬分之4到萬分之6,但卻是致命的,腫瘤可能往下蔓延至脊椎,術後傷口長達15至20公分,楊靜宇問:「如果你是貓的主人,你會冒這個風險,去幫你的貓打預防針嗎?」

議員楊靜宇表示,狂犬病疫苗中的佐劑還有誘發「貓注射部位肉瘤」(FISS)的風險,會對貓造成致命性影響。翻攝自議會直播網站

楊靜宇進一步指出,事實上,台灣進口的狂犬病疫苗幾乎都是3年效期,法規卻要求飼主每年為寵物注射狂犬病疫苗,他認為這是沒有科學根據又落伍的作為;楊靜宇表示,2017年時就曾有媒體報導此事,當時台北市動保處就曾行文給防檢局,要求調整狂犬病疫苗施打規定,但當時防檢局即以狂犬病疫苗比例未達70%為由,拒絕此提案,楊靜宇表示:「好多人跟我投訴,我們的疫苗是3年有效,為什麼非得逼著他的毛孩子每年冒著生命危險?」

楊靜宇表示,為了讓台北市成為更友善動物的城市,法規應與時俱進,要求台北市動保處再次向中央反映,將狂犬疫苗改正為3年施打一次,既能防治狂犬病疫情,也能讓飼主免於無辜受罰,同時顧及犬貓性命安全;對於楊靜宇的要求,宋念潔表示同意,將向中央反映修法。

台灣進口的狂犬病疫苗幾乎都是3年效期。翻攝自楊靜宇臉書

※台灣動物新聞網提醒您
研究指出,鼬獾狂犬病高風險區的犬隻接受狂犬病預防疫苗注射的比例提高,可以降低民眾被咬的風險,目前台灣市面上仍有1年效期的狂犬病疫苗,在修法且有配套前請大家還是要每年帶毛孩施打狂犬病疫苗,保護毛孩也是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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