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販售保育類八哥 男子遭判刑6個月

記者 姚崇仁/報導

飼養、販賣保育類野生動物都是違法的行為!桃園市八德區一名陳姓男子去(107)年5月在臉書社團販賣1隻二級保育類台灣八哥,保七員警方登門查緝後將男子移送法辦,近日桃園地方法院判決出爐,法官認為陳男雖然與一般大量進口野生動物牟利的不肖商人不同,但是仍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判刑6個月,易科罰金18萬元。

桃園一名男子在網路上販賣保育類台灣原生八哥,遭法院判有期徒刑6個月。 示意圖 保七總隊/提供根據桃園地院判決書指出,桃園市一名55歲陳姓男子在去年5月初時,於瞭內相關的臉書社團中,張貼了3張疑似台灣八哥照片,並留言「NT$99 八德區」、「稀有品種只能說太聰明、國台語一起來」等意圖販賣的話語,有民眾發現後通報保七總隊,警方到場後,果然在陳男的陽台找到了圖片裡的八哥鳥。

陳姓男子訊問時,向檢方坦承有張貼照片、文章等,但是卻辯稱照片是從其他網站擷取來的,單純覺得好玩才會張貼照片,自己沒有要飼養、販賣八哥鳥的意思,但是對於陽台上被查獲的鳥來源卻又說不清,再加上經過屏東科技大學鑑定,確認屬於二級保育類的台灣八哥,於是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起訴。

桃園地院認為,陳男明知家中的八哥鳥是稀有品種的保育類動物,仍然將照片刊登網路意圖販賣,明顯已違反野保法第35條,最重可重可罰5 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考量到陳男無類似前科,再加上現場只查獲1 隻而已,與大量引進保育類野生動物販賣的情形不同,因此依法判刑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

另外也提醒民眾,八哥鳥一直都是國內飼養鳥類的熱門選擇,不過台灣原生種八哥因為外來種八哥的入侵導致數量愈來愈稀少,在2008年被歸類為二級保育類動物,依野保法的規定,不得陳列、展示或獵捕,因此在購買之前,務必先看嘴巴,若牠的嘴巴是呈乳白色的話,千萬不要買來飼養,以免觸法。

台灣八哥語其他品種最不一樣的特徵為象牙白的嘴喙。資料圖片 取自台灣繁殖鳥類大調查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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