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VR是否入法? 保護動物協會: 應先落實源頭管理

「TNVR」是一種處理流浪動物的方式,也就是Trap(人道誘捕)、Neuter(絶育)、Vaccinate(施打疫苗)、Return(放回原棲地),以絕育的方式減少流浪動物,近年來國內對於TNVR是否入法有一番討論,對此立法委員鄭麗文於8月25日召開「遊蕩動物TNVR入法」公聽會,邀請多家民間動保團體,與主管機關農委會共同交換意見,其中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李朝全理事長表示,應先落實源頭管理。

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理事長李朝全於公聽會發表TNVR入法的看法。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理事長李朝全於「遊蕩動物TNVR入法」公聽會中表示,民國100年在擔任台南市動保處長時,就有跟當地的徐春水流浪狗之家合作執行TNVR,由於當時還沒有很多人在做這項工作,所以執行起來相當順利,也沒有遇到較大的人犬衝突,但過了幾年之後卻陸續發生大大小小的民怨,也有許多民意代表都很反對將動物「R」回原地,所以針對TNVR是否入法來強制各縣市執行還有很大的討論空間。

李朝全也提到,目前最重要的應該是先落實《動物保護法》所規定的源頭管理,畢竟動保法自民國87年修法時就已經明定飼養犬貓應辦理寵物登記,但是到了現在已超過20年,全國寵登率還是只有67%,另外動保法也有規定飼主應為寵物絕育,違者最高可開罰25萬元,但實際有進行開罰的案件卻寥寥可數,因此落實這兩項源頭管理才是最迫切的事情。

至於解決流浪動物的方法除了TNVR或捕捉進收容所之外,李朝全也提到一項可行性高的方案,也就是協會執行近10年的「狗來富專案」,這項專案是由協會主動前往公立收容所領養犬隻,帶回協會所屬的八里保育場進行訓練,讓狗狗們擁有基本社會化能力,再將評估通過的狗狗送養至與協會合作的「幸福家園」,由協會負責犬隻飼料費、醫療費,而這些家園以台灣鄉間果園為主,不僅地處偏遠不會吵到左鄰右舍,也有足夠的土地面積讓狗狗可以舒適的活動,同時果園四周也有柵欄防止狗狗逃脫,避免引發放養犬隻的疑慮。

李朝全強調,「狗來富專案」不會把流浪狗回放到原本的地方,也不是讓他們一直待在收容所,而是幫狗狗們找到不一樣的出路,未來若是有更多資源投入這項專案的話,就能讓更多無家可歸的流浪動物有個更好的棲身之所。

「狗來富專案」幫流浪狗找新出路。

協會所屬的八里保育場目前飼養著400多隻的流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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